本文由荷兰蒂尔堡大学蒂尔堡法律、技术和社会研究所(Tilburg Institute for Law, Technology, and Society, Tilburg University)的巴特·范德·斯洛特(Bart van der Sloot)撰写,并由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伟教授和李冰清博士翻译。原文题为《A New Approach to the Right to Privacy, or How 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Embraced the Non-Domination Principle》,发表于2018年6月的《计算机法律与安全评论》(Computer Law & Security Review)第34卷第3期,第539-549页。本文探讨了在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并提出了“无支配原则”(Non-Domination Principle)作为传统“不干涉原则”(Non-Interference Principle)的替代方案。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隐私权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隐私权保护主要依赖于“不干涉原则”,即只有在第三方对个人权利或自由进行具体干涉时,才能认定隐私权受到侵犯。然而,在大数据时代,许多数据驱动的技术应用使得证明具体干涉变得极为困难。例如,大规模的数据收集和监视行为往往难以追溯到具体的个人损害。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采用共和主义的“无支配原则”,该原则不再关注是否存在具体干涉,而是着眼于权力关系以及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本文分为六个部分,详细探讨了欧洲人权法院在处理隐私权案件时的演变,尤其是在大数据背景下的新方法。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模糊了公私空间的界限,传统的隐私保护方法显得力不从心。例如,智能设备的普及使得第三方能够轻易控制家庭活动,而法律对智能手机等设备的隐私保护却相对薄弱。此外,通信元数据的保护也成为争议焦点。学者们提出,隐私权的保护应从“个人数据”转向“数据”本身,因为所有数据都可能对社会和个人产生重大影响。
《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规定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并允许个人或国家提起申诉。然而,法院通常只接受自然人提出的申诉,且要求申诉人能够证明其隐私权受到了具体干涉和实际损害。这种“不干涉原则”在传统隐私案件中效果显著,但在大数据背景下,证明具体干涉和损害变得极为困难。
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隐私权的保护面临新的挑战。许多数据收集行为并不针对特定个人,而是广泛覆盖整个社会。例如,闭路电视摄像头的使用使得个人难以证明自己受到了具体损害。此外,个人往往无法意识到自己的数据被收集,更难以追踪这些数据的去向。即使个人知道数据被收集,也很难证明这些行为对其权利造成了具体干涉。
面对大数据时代的复杂案件,欧洲人权法院逐渐放弃了“不干涉原则”,转而采用“无支配原则”。法院不再要求申诉人证明具体干涉和损害,而是关注法律和政策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保障措施,以防止权力滥用。例如,在“扎哈罗夫诉俄罗斯案”中,法院裁定俄罗斯的情报监视法律缺乏足够的保障措施,即使没有具体干涉的证据,也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
本文进一步从哲学角度探讨了“不干涉原则”与“无支配原则”的区别。自由主义传统上认为,自由是不受他人干涉的状态,而共和主义则强调自由是不受他人支配的状态。共和主义的“无支配原则”关注权力关系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而不是具体的干涉行为。这种观点在大数据时代尤为重要,因为许多数据驱动的技术应用并不直接干涉个人权利,但却赋予了政府和公司巨大的权力。
本文总结指出,欧洲人权法院在处理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权案件时,逐渐从“不干涉原则”转向“无支配原则”。这种转变符合共和主义的理论,强调权力关系和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性。欧洲法院在类似案件中也采用了类似的方法,表明这一趋势正在欧洲范围内扩展。
本文的学术价值在于提出了“无支配原则”作为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的新路径。传统的“不干涉原则”在大数据背景下显得力不从心,而“无支配原则”则能够更好地应对现代技术带来的挑战。这一理论不仅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未来的法律和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本文通过对欧洲人权法院判例的分析,提出了在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的新路径——“无支配原则”。这一原则不仅能够更好地应对现代技术带来的挑战,也为未来的法律和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隐私权的保护将面临更多挑战,而“无支配原则”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