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徐胜萍撰写,发表于2000年第6期的《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徐胜萍是北京师范大学法政研究所的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学。本文主要探讨了五四时期中国妇女地位的变迁,分析了这一时期妇女在教育、职业、社会政治地位以及婚姻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变化。
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运动,它不仅推动了中国的政治变革,也深刻影响了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妇女地位的提升。本文的研究背景在于,中国妇女长期以来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缺乏独立人格和社会地位。五四运动后,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妇女的独立意识逐渐觉醒,开始为改变自身的卑下地位而努力奋斗。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五四时期妇女在教育、职业、社会政治地位以及婚姻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变化,揭示这一时期妇女地位的变迁及其深远影响。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从女子教育机会的推广、女子职业范围的拓展、女子社会政治地位的提高以及妇女婚姻家庭地位的变迁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五四时期中国妇女地位的变迁。
五四时期,女子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广。在此之前,女子教育受到“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影响,女子受教育的机会极为有限。五四运动后,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女子教育得到了极大的发展。1917年,全国教育会第三届年会正式提出推广女子教育的议案,1918年教育部通过该案,要求各省酌情办理。1922年,《学制系统改革草案》通过,标志着女子教育在课程设置上与男子教育取得了同等的权利。此外,1920年北京大学首次招收女旁听生,开启了大学男女同校的先例,此后全国各地的大学纷纷效仿,女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增加。
五四时期,女子职业范围得到了显著拓展。在此之前,女子主要从事家庭手工业或工厂劳动,中上层社会的妇女则大多依赖丈夫生活。五四运动后,受“争女权”、“谋平等”、“要求解放”思潮的影响,越来越多的知识女性开始走出家庭,进入社会谋求职业。女子从事的职业不再局限于教育领域,邮政、商业等领域也开始接纳女性。尽管当时女子能够独立谋生的机会仍然有限,但女子走出家庭、谋求经济独立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这为妇女地位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五四时期,女子社会政治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随着女子教育的推广和职业范围的拓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五四运动中,男女青年在反帝爱国的共同目标下走到了一起,突破了传统的男女礼教束缚。1919年,上海学联成立时即为男女学生的联合组织,此后天津、湖南等地也出现了男女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1920年前后,随着联省自治运动的兴起,部分上层知识妇女和女大学生开始争取妇女参政权,掀起了第二次妇女参政运动。虽然此次运动的参与者和发起者多为受过教育的知识妇女,但它表明了女子有与男子一样的参与政治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的社会政治地位。
五四时期,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模式受到猛烈冲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女青年敢于反抗封建传统和父母包办婚姻,甚至不惜以牺牲生命和离家出走来进行抗争。在夫妻关系中,传统的“夫御妇、妇事夫”的夫妇关系有所改善,夫妻平等的观念逐渐成为主流。此外,五四时期还出现了对节制生育的讨论,人们开始认识到生育子女并非婚姻的唯一目的,夫妻双方的自由发展和生活幸福同样重要。
本文通过分析五四时期妇女在教育、职业、社会政治地位以及婚姻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变化,揭示了这一时期妇女地位的变迁及其深远影响。五四运动不仅推动了妇女的独立意识觉醒,也为妇女争取平等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本文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也为理解中国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进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本文的亮点在于,它通过详细的历史资料和具体案例,全面分析了五四时期妇女地位的变迁,揭示了这一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多层次、多方面的变化。此外,本文还特别强调了妇女在教育、职业、社会政治地位以及婚姻家庭地位等方面的相互关联,展现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本文引用了大量历史文献和当时的报刊资料,如《新青年》、《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等,为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史料基础。这些文献不仅丰富了本文的内容,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