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柳建辉和佘湘撰写,发表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2月第23卷第1期。文章主题围绕周恩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思考与探索展开,详细阐述了周恩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贡献及其思想的现实意义。
文章首先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适合中国国情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周恩来在这一制度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具有创建性和指导性的重要思想,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前提和基础;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加强人大及其代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等。这些思想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文章的第一部分详细阐述了周恩来关于“人民主权”思想的贯彻。周恩来认为,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这一目标。他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是代议制,即人民通过选举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周恩来在1949年主持起草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中,明确提出了人民主权的国家制度,并在后来的多次修改中进一步强调了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他还指出,人民主权的广泛性体现在主体的广泛性和客体的广泛性上,即各阶级、各阶层人民均应参与国家事务,并享有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
第二部分讨论了周恩来对“普选权利”原则的落实。周恩来认为,普选是建立和施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他在多个场合强调,普选不仅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迫切需求。他提出了普选的四大原则:普遍性、平等性、直接性和秘密性,并对这些原则进行了详细解释。此外,周恩来还强调赋予人民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权,以确保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利益。
第三部分探讨了周恩来对“议行关系”问题的思考。周恩来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他详细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不同于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也不同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他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既要坚持广泛的民主,又要坚持高度的集中。他还主张在政府组织系统中实行“统一与分权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赋予地方必要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第四部分介绍了周恩来关于加强人大及其代表对政府工作监督的思想。周恩来认为,监督政府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能。他提出了三种加强监督的途径:一是实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视察制度,通过视察了解政府工作的缺点和偏差;二是允许人大代表与政府“唱对台戏”,欢迎对立面的意见;三是进一步让人大代表检查和监督政府的工作,特别是在财政工作方面的监督。
文章的结论部分总结了周恩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贡献,指出他的思想对今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配套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特别是他关于赋予人民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权、允许人大代表与政府“唱对台戏”等思想,对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的价值在于系统梳理了周恩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思想,为今天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周恩来的思想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也结合了中国的具体国情,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